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4層和5層非單一產權多層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納入政府給予20萬元/臺的補助范圍。
電梯標準法規(guī)(ID:ELEVATOR-CODE)
編輯|Saul Zhang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市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補充通知
填報時間:2019-10-30
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廳
文號:成辦函〔2019〕78號
簽發(fā)時間:2019-07-05
生效時間:2019-07-05
各區(qū)(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回應群眾對高品質生活的需求,經(jīng)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就《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成辦函〔2018〕134號)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將2008年7月1日前竣工的4層和5層非單一產權多層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納入政府給予20萬元/臺的補助范圍。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與6層及以上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的一致。
二、增設電梯受到影響的利害關系人實名提出書面反對意見的,社區(qū)居委會應當組織調解,經(jīng)調解未達成一致的,社區(qū)居委會可引導相關業(yè)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本通知有效期與成辦函〔2018〕134號文一致。
特此通知